第428章:知己知彼,百战不殆(14)-《天地任我行之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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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森有礼建议在与朝鲜缔约时,不要写入此为日本与朝鲜对等的条约,以及互派常驻使臣之类的条款,只要求在京城和通商口岸设置“领事”即可。他还观察到在交涉过程中,“彼等(清朝总署官员)无愤发之气色,亦更未显注意朝鲜祸福之状,想必是因支那(中国清朝)内部不洽之形势,无他顾之余力耳”。

    森有礼在中国获得的情报,迟至西元1876年2月24日才为黑田清隆等所知。此时,离《江华条约》签订只有3天,而朝、日双方已基本上达成一致,所以并未对谈判本身造成影响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    清朝的“礼部”则将“总理衙门”与森有礼交涉的相关文件,以“五百里飞咨”传递给朝鲜(朝鲜在1876年2月4日接收),要朝鲜国王“酌办”。此举,被认为是清朝对朝鲜政府最终决策产生了一定影响。

    朝鲜在“云扬号事件”以后,根本不知道是日本已经入侵了自己,直到隔年1月才得知系日本所为,并被“釜山倭馆”通知日本使节将来朝鲜,“若大臣不出接,须要直进京城”。

    朝鲜政府紧急召开临时原任大臣会议,讨论对策。经过主战派和主和派的激烈争论,最终于西元1876年1月30日,朝鲜政府以申櫶为接见大官,    尹滋承为副官,派往江华岛与日本人交涉。同年的2月10日,日本特使黑田、井上在江华岛登陆,日、朝谈判正式拉开序幕。

    从2月11日到2月20日,朝、日双方进行了4次谈判。第一次谈判时,日本军队以庆祝“纪元节”为借口,肆意鸣枪放炮,耀武扬威,对朝鲜方面起了相当大的震慑作用。

    期间,日方代表抛出了“云扬号事件”责任问题和朝鲜拒绝书契问题,质问朝鲜是否“悔悟”?朝方代表则强调日本背信弃义和无故侵犯在先,且“云扬号”挂的是黄色旗帜,并非日本国旗,还举出了由清政府提供的西元1866年日本人八户顺叔在香港报纸上发表的侵略朝鲜言论,以揭露日本野心,此轮谈判无果而终。

    2月12日第二次谈判时,日方代表拿出了13项修好条款,限期十天内答复。2月13日第三次谈判时,日方代表公然进行武力威胁。

    申櫶在给朝鲜政府的报告中说:“彼人接话半晌,以书契答复事、条约册子事,速即禀达回报之意,重言复言。彼曰:‘事不如意,则将有屡万兵下陆之弊矣,预为谅悉,勿至两国失和之境’云,隐然有恐吓之语,极可愤惋。”

    由于朝鲜代表的身份是“接见大官”而非“全权代表”,所以面对日本的胁迫,无法单独决定缔约问题,遂将日本提出的13项修好条款呈送朝鲜政府,以待朝议决策。

    此时,朝鲜民间正掀起一股抗议“对日缔约”的浪潮。谈判期间,特别是日本放出数万大军将入侵朝鲜的风声后,朝鲜到处流传日本将攻入汉城的消息,“倭人即今入京,长安(汉城)人民,哭声动地,江华炮声如雷……京中男女,奔走东西”。

    以崔益铉为首的大批儒生们,在汉城王宫门前持斧上疏,坚决反对同日本谈判乃至缔约。崔益铉提出“倭洋一体”论,并指出这个条约的不平等性质,预见了这些条款将对朝鲜社会产生的冲击以及日本吞并朝鲜的野心,表示如果政府不接受他的主张就立即以斧劈头而死!

    已经下野的“兴宣大院君”也上书表示,接受日本要求就是“自取灭亡”,并斥责闵妃集团向日本妥协的行径,声称“我有家僮,可率以殉,则青邱三千里,岂非贤圣祖宗培养之遗裔乎?”不惜与日本一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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