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七十四章飞刀开篇-《武侠穿越从寻秦记开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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寒冬刚过,大地复苏,皑皑的白雪,化作清澈的溪水,流经茂密的森林,汇成小河。
河边斜插着一把刀,漆黑的刀鞘,黯淡无光,即使再明媚的阳光,也照不出这把刀有任何光彩。
刀柄被一只苍白的手反握着,青筋暴起。得体的黑色锦缎武士服,以真金丝缕绣着暗纹,九条鳞抓飞扬的游龙。背对着阳光,烘托出伟岸的身材,显得雄壮有力。冠发高绾,随风飘洒。正面看是剑眉星目,鼻直口阔,棱角分明。在一张苍白的脸上,尽显卓尔不群,邪魅狂野。
他只有二十四五岁,正是英姿勃发的好时候。
看着水面上倒映的脸庞,他心中一笑:「白天羽,幸会幸会!」
新的一世,新的征程。告别了金庸,来到了古龙,新的身份,竟是《小李飞刀》系列中的神刀堂堂主白天羽。
这个人物没有正式出现过,只是存在于大家的回忆中。和他命运相关的人很多,《边城浪子》中的双子星叶开和傅红雪,万马堂堂主马空群,丁家庄的白云仙子丁白云,魔教大公主花白凤等等。整个《边城浪子》这本书都是围绕他的死展开的,虽然没有正式露面,但从旁人的字里行间,也能充分展示出这个人物的形象。
相比较金庸的接地气,古龙书中的人物,更加惊才绝艳,没有来历,仿佛天生就是高手,而且都极有性格,与普通人格格不入,完全就是两个不同的世界的人。
白天羽看着自己手中的这把刀,心中涌起无限的感慨。
古龙是把兵器描写到极致的人,每一件兵器仿佛有自己的生命,有自己的气质。
在圆月弯刀出现以前,这把刀就是一把独一无二的魔刀,象征着死亡。
觉醒后发现自己变成了白天羽,心中还是有些激动的。几世为人,自己还是第一次觉得自己不一般。
原著中围攻白天羽的,不是他的朋友,就是他的情人,可以说是众叛亲离,不能说他死有余辜,起码不算冤。
很多名声大噪的人,在外人眼里了不起、让人佩服,可是只有真正靠近他的人,才知道这个人是如何长袖善舞,善于包装自己,实则沽名钓誉,自私自利,靠着伤害身边的人,为自己赚足名利。
白天羽在心中默默发誓,自己的人生必不会再走到这种境地。
前几世,自己并不是一个兵器不离身的人,甚至根本就是以拳脚为主,少使用兵器。但这一世不同,当白天羽握着这把刀时,就觉得这把刀已经是身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再难放下。
白天羽刀法绝世,对其他的武功没有描述,而且古龙的书有内功,但内功不是一切。所以上官金虹杀了天机老人,李寻欢又杀了上官金虹。
白天羽放不下这把刀,但也不能放下前几世的积累。金庸笔下的刀法不谈,内功还是可以继续拿来用的。九阳神功到哪里,都是最顶级的内功。
白天羽运起九阳神功,拔出这把黑刀,用力一挥,仿佛将天地撕裂,顺水横流。
催动着这把魔刀,白天羽心中一阵畅快。古龙的世界,对天才格外偏爱,天才都可以打破年龄的界限,拥有无上的战斗力。
白天羽每当兴起,就会拔刀挥舞。这一世,白天羽倾尽全力练就这把魔刀。
白天羽刀法之快,骇人听闻。这刀法融合了天下刀法,又超脱于天下刀法,每一刀都取最快的路径,最简洁,最高效。没有什么华丽,就像这把刀本身一样朴素,却最要命。
白天羽最后一刀,劈开了河边的一块巨石,有如天崩地裂,就听身后喝了一声:「好!」
白天羽收刀回头,一个二十来岁青年,正在向他招手。
这个青年身高比白天羽略矮,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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